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永温星星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相关事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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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永温星星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相关事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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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开阳永温星星幼儿园等4所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申请,各项资料经审核通过。经县教育局2023年2月3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4所民办幼儿园申请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到期,换领新证2所

1.开阳永温星星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2.开阳启航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二、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1所

原则同意开阳龙岗春苗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

三、民办幼儿园变更举办者1所

原则同意开阳双流海洋梦幼儿园举办者由班连筑变更为吴全孔。

请上述变更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3年2月9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月9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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