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弘扬幼儿园变更举办者事宜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开阳弘扬幼儿园举办者提起变更举办者申请,各项资料经审核通过。经县教育局2023年5月6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该民办幼儿园申请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则同意开阳弘扬幼儿园举办者由谢应弘变更为吴敏。
请上述变更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3年5月23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23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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