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董事会申请,经县教育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县教育局2023年8月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以下3所培训机构及2所民办幼儿园正式设立机构、换领新证、变更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所
(一)正式设立
原则开阳朵雅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换领新证
1.原则同意开阳卓雅艺术培训学校申请换领新证;
2.原则同意开阳画知艺艺术培训学校申请换领新证。
二、民办幼儿园2所
(一)变更举办者
原则同意开阳森林幼儿园举办者由涂长利变更为付钧。
(二)换领新证
开阳向日葵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变更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3年9月2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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