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蔓朵舞蹈培训有限公司、开阳沐艺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的补充通知》要求,经举办者申请,经县教育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审核,2023年9月20日经县教育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2所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培训机构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阳蔓朵舞蹈培训有限公司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原则同意开阳沐艺舞蹈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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