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董事会申请,经县教育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县教育局2023年9月2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4所培训机构及7所民办幼儿园变更办学地址、换领新证、举办者变更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7所
(一)变更举办者
原则同意开阳星河幼儿园举办者由王丽变更为文丹。
(二)终止办学
原则同意开阳星美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三)换领新办学许可证
1.开阳东山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2.开阳龙岗智慧星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3.开阳茂博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4.开阳苗苗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5.开阳谦翔红太阳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新办学许可证;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4所
(一)变更办学地址
原则同意开阳卉美教育培训学校由原办学地址“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云开国际2栋15楼”变更到新办学地址“开阳县云开街道开洲大道云开商业中心1栋2-12号”。
(二)换领新证
1.原则同意开阳艺海艺术培训学校申请换领新办学许可证;
2.原则同意开阳吴极体育培训学校申请换领新办学许可证;
3.原则同意开阳忠元跆拳道培训学校申请换领新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变更、注销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3年10月11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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