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举办者、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董事会申请,经县教育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县教育局于2023年12月1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以下5所培训机构及2所民办幼儿园正式设立培训机构、变更地址、换发办学许可证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所
(一)正式设立2所
1.原则同意开阳德馨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原则同意开阳肥猴锵锵少年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变更办学地址2所
1.原则同意开阳梦舞凤飞艺术培训中心由原办学地址:“开阳县云开街道红军路36-44号”变更为:“开阳县云开街道紫江花园5-1-2号”。
2.原则同意开阳首席童乐艺术培训中心由原办学地址:“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兴社区紫江花园6栋一号”变更为:“开阳县云开街道云开广场购物中心4栋3层01F3011N号、3栋3层01F3011N号商铺”。
(三)换领新证1所
原则同意开阳梓杭艺术培训中心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
二、民办幼儿园2所
(一)变更举办者1所
原则同意开阳七色光幼儿园举办者由刘婷变更为吴先念。
(二)换领新证1所
开阳晨阳幼儿园原办学许可证到期,原则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变更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3年12月11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3年1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