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董事会申请,县教育局2024年4月1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5所民办幼儿园及2所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换领新证、注销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5所
(一)变更举办者
1.原则同意开阳平安幼儿园举办者由黄凤玲变更为文学敏。
2.原则同意开阳星河幼儿园举办者由文丹变更为付丽丽。
(二)终止办学
1.原则同意开阳金都世纪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2.原则同意开阳冯三恩贝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3.原则同意开阳顺利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所
(一)换领办学许可证
原则同意开阳绘艺加艺术培训中心申请换领新办学许可证;
(二)终止办学
原则同意开阳传艺艺术文化培训学校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变更、注销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4年4月12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4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