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城南幼儿园等3所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民办幼儿园董事会申请,县教育局2024年8月31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以下3所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阳城南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二、原则同意开阳春福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三、原则同意开阳七彩阳光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注销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4年9月9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开阳县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