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黄中书画培训中心申请变更办学地址事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的补充通知》规定,按照《开阳县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审批工作方案》要求,该机构已向县教育局、县文旅局提交了变更办学地址申请,新办学地址的产权证明、消防安全检查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空气质检报告、办学章程等材料已经过审核。新办学地址已通过教育局、文旅局、公安局、消防、街道联合现场勘验。该机构申请材料、培训项目经过县文旅局审核合格(开文旅议〔2024〕14号),该机构举办者和职工经县公安部门审查,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
经审核,该机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变更要求,原则同意开阳黄中书画培训中心办学地址变更为:开阳县硒城街道南江广场1-2-16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开阳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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