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薪火艺术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事宜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县文旅局2025年1月6日局务会议决定通过初审,县教育局2025年1月21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该机构正式设立,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正式设立
拟同意开阳薪火艺术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如有债权,请于2025年1月27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1月27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开阳县教育局
2025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