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乐乐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事宜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举办者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并于2025年7月25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民办幼儿园换发办学许可证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拟同意开阳乐乐幼儿园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
请以上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5年8月13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3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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