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监测考试样本校:
为认真落实《开阳县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开府教督﹝2019﹞4号)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现将开阳县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测内容
四年级、八年级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二)监测对象和人数
1.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每个样本校抽取30名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样本校校长;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班主任及语文、音乐和美术教师。
二、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前兴(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汪忠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
刘 健(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刘儒松(县教培中心主任)
薛世明(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 彬(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李祖红(县教育局教育科代理负责人)
聂文斌(县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
杨 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人)
夏光甫(县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主任)
鄢 艺(县校园安全管理中心主任)
张 羚(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样本校责任督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刘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杨刚、杨泽选、刘友祥、王春燕、谌洪先负责考务培训和信息上报。
三、监测时间
(一)测试时间:2019年5月23日
(二)测试场次和时间:
场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
语文测试 09:00—10:20 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语文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0:50—11:30
艺术纸笔测试 演唱测试14:00—15:20
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5:50—16:30
四、监测人员安排(见附件1)
五、监测人员培训
(一)培训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30
(二)培训地点:开阳县第五小学
(三)培训对象:各样本校责任督学、主监测员、样本校校长、监测员(1人)、信息员
六、监测工具的领取和回收
(一)监测工具的领取:2019年5月23日上午7:30前责任督学、样本校保密员乘专车到县教育局保密室领取各样本校监测工具并安全护送至监测样本校,存放在专用保密文件柜(乡镇学校6:40前领取,县直学校7:30前领取)。
(二)监测工具的回收:下午监测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责任督学和样本校保密员用专车将监测工具送至县教育局保密室,并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七、监测考务工作安排
(一)样本校严格按照《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设置监测现场办公室、测试教室、演唱测试室、校长和教师问卷填答室。
1.测试现场办公室为监测工作专用,存放监测工具包的保密柜须设双锁保密,用于临时存放监测工具与学生名册密件及条形码大信封。测试现场办公室应靠近测试教室,设在警戒线内,测试当天,须安排保密员值守,除监测工作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学生测试教室布置:测试教室内摆放30套课桌,用于学生语文和艺术纸笔测试。测试教室须不受干扰,教室内外无杂物、纸屑,无与测试学科相关的文字材料,课桌之间保持适当距离,座号纸粘贴在课桌右上角,按01—30号进行编排。在测试教室外5米处设置警戒线。
3.演唱测试室:每个样本校设置一间具备可联网计算机设备的教室或办公室,该室须不受干扰,隔音效果好。
4.校长和教师问卷填答室:每个样本校设置一间教师问卷填答室,内设联网计算机设备,原则上须保证填答教师人数与联网计算机台数比例为1:1。原则上校长在其办公室完成网络问卷填答,如校长办公室不具备网络问卷填答条件,则安排其在教师问卷填答室内与参测教师先后进行填答。
(二)测试前一天,样本校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公示栏》,公示期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测试时间、测试学生名单(预留位置)、举报电话(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举报电话010-58800052)及测试生守则。
(三)各样本校在测试前一天将音乐播放设备、文具用品等安放至测试教室,并再次确认音乐播放设备运转正常、文具物品齐全;将演唱测试用计算机、耳机安放至演唱测试室,并再次确认计算机是否联网;是否安装正式测试版“问卷调查系统” “演唱测试系统”,并检查耳机是否运转正常。
(四)制定监测考试应急处置预案:测试前一周,各样本校根据测试要求和学校实际,对当天测试可能出现的应急事件(如停电、断网、高温、暴雨等),特别是针对参加测试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和学生演唱测试阶段的供电、供网等问题,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现场测试:测试当天,测试工作人员组织参测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现场测试的操作流程进行各项测试。
(六)各样本校提前做好测试当天其他教学工作安排,确保测试时报时指令的种类(与正常上课的区别),要求测试工作人员做到既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又不影响测试的顺利实施。非测试学生不能放假,也不能提前放学。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按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宣传和部署,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做好测试工具的领取、运输和保管。
(二)各学校要加强培训,提前掌握测试现场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环节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复制、记录、存储监测工具和问卷监测内容。
(四)参加监测考试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按照监测时间节点完成监测工作。
九、责任追究
(一)测试前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在测试过程中,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测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身份的;
2.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的;
3.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的;
4.测试开始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学生进出监测教室的;
5.对测试学生违纪情况不如实填写的。
附件:1.开阳县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人员名单.xlsx
2.开阳县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程序及人员安排docx.docx
开阳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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