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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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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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次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对象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学生。      

(二)可申请调整的征信不良记录产生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原则上学生只能申请调整上述时间范围内产生的征信不良记录,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受上述时间范围限制。

二、操作流程

(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原则上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需本人前往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提交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的申请,据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无法到现场的,可由他人代办。

(二)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借款人相关信息无误、申请材料齐备后,将签字确认的《申请表》电子件或复印件收集交贵阳市学生资助中心,由贵阳市学生资助中心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确认《申请表》信息完整、符合要求后进行征信记录调整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办理:《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共同借款人办理:《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代办:《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需要借款学生本人承诺并签字)、借款学生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借款人申请调整征信不良记录时应偿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逾期本息。

(二)本次征信不良记录调整申请方式以学生个人承诺的方式提出,并对其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后期发现个人承诺内容不属实,可视情况恢复已调整的征信不良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上述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申请材料和注意事项等仅适用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征信调整相关事项由该金融机构商有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相关疑问请致电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51-87228296。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55号).pdf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doc

授权委托书.docx

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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