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阳楠木渡阳光星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董事会申请,县教育局于2025年6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开阳楠木渡阳光星幼儿园终止办学。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原则同意开阳楠木渡阳光星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原办学许可证及机构印章。
请注销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5年6月13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6月13日
监督电话:0851-87221125 0851-87221354
开阳县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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