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增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师生法治意识,根据《贵州省教育厅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贵阳市教育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贵阳贵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拟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度化抓好落实,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学习宣传宪法。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部署组织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机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督促指导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县属学校干部职工把宪法教育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落实。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徽党旗条例》等,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纯洁性、纪律性、组织性。
(四)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类法律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五)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涉及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产业招商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
二、普法对象
一是县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二是县所属学校师生员工;三是县所属学校的学生家长。
三、普法目标
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
(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责任科室:党建办)
(三)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活动。(责任科室: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四)组织举办开阳县教师教学技能大赛——2025年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责任科室:开阳县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
(五)督促指导县教育局和全县中小学落实《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课程和课时。并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招生季、入学教育、重要节假日和纪念日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相关内设科室、全县中小学)
(六)按要求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责任科室: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七)贯彻落实法治副校长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责任科室: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五、有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普法宣传中的领导作用,教育局、各学校要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有安排、有落实。
(二)强化阵地建设。指导各学校通过法治讲座、校园网站、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中小学法治文化、校园文化融合发展。
(三)强化常态宣教。突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教育局在目前配备基础上,联合属地政法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确保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
(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教育局机关科室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强化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普法清单时间节点组织好各项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责任落实。
六、牵头部门
开阳县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李廷军(电话:87221123)
附表:开阳县教育局2025年普法责任分解表
附表
开阳县教育局2025年普法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名称 |
普法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 |
党建办 |
12月31日前 |
|
2 |
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校教师和学生 |
党建办 |
12月31日前 |
|
3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 |
教育系统全体党员 |
党建办 |
12月31日前 |
|
4 |
教育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 |
教育科 |
12月31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在校学生和家长 |
教育科 |
6月1日前 |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教育系统全体教师 |
教培中心 |
9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 |
教育系统全体教师 |
人事科 |
9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职业学校 |
教育科 |
9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全体民办学校 |
教育科 |
9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全体学校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6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
全体学校 |
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
6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
全体学校 |
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
6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
全体在校师生 |
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
12月31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
全体学校 |
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
9月30日前 |
|||
《教育督导条例》 |
县机关教育督导室 |
督导室 |
10月30日前 |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
全体学校 |
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
9月30日前 |
|||
5 |
其他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和学生 |
党建办 |
8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全体学校 |
党建办 |
12月31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全体学校 |
校园安全事务中心 |
12月31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工作条例》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全体学校 |
行政办公室 |
9月30日前 |
|||
《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全体学校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9月30日前 |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
教育科 |
9月30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教育系统全体干部 |
党建办 |
12月31日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 |
教育科 |
12月31日前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