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开阳县钱志友副食店等4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开阳县郑玉梅早餐店等8家食品小型餐饮;开阳县溜味家常菜馆等15家食品餐饮服务;开阳县花梨镇翁昭小学1家单位食堂;开阳浙龙茶业开发有限公司1家食品生产单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1.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2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流通环节).xlsx
2.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2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小型餐饮).xlsx
3.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2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环节).xlsx
4.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2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食堂).xlsx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