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贵阳贵安2025年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筑民发〔2025〕21号)文件要求,从2025 年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并在2025年5月份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为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发放你乡(镇、街道)2025年5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970户7874人,发放低保金3697290.34元,特困供养保障1680户1714人,发放特困供养金3166464元,补发4月提标补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437户6991人,发放提标补差资金145409.93元、特困供养保障1625户1664人,发放提标补差资金64896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四公开、一监督”(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将资金发放花名册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和落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联系巡视探访、包保联系等制度,及时解决其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5月低保对象资金和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由县民政局通过《财政涉农(惠农)补贴统发系统》“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对象个人账户;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费、4月低保对象和分散特困供养提标补差部分由县民政局直接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到对象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照料护理费及4月集中供养提标补差部分下拨至各敬老院,由敬老院统一管理,用于集中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开支。资金文件及名单由乡镇、街道留存备查。
四、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区内所有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下个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的摸底调查及核实工作,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应养尽养。
开阳县补发2025年4月特困供养提标补差资金发放花名册.xls
开阳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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