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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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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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中小学、特殊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0〕238号),按我县2021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其中:非寄宿生小学650元/年•生、初中850元/年•生,寄宿生小学850元/生•年、初中1050元/年•生,随班就读与送教上门学生的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年,对不满100人的村级小学及教学点按100人进行补助。)及相关要求进行测算,2021年春季公用经费总预算1541.2625万元(见附表),请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预算科目。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上级下拨各校的公用经费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教计发〔2008〕221号)文件及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关于《开阳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开财字〔2008〕8号)文件规定安排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方面,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二、县相关部门将对各乡(镇)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经费和乱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开阳县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初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统计表.xls

          2.开阳县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统计表.xls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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