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分配2022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开阳县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开财行〔2019〕5号)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高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黔财教〔2021〕220号)规定,结合2022年年初综合报表高中学校学生人数,为保障各高中学校正常运转,现分配2022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县级资金预算550.3万元(见附表)给你们,请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为加强经费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必须全部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其中教师培训费不得低于公用经费拨款的5%。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方面。
二、县相关部门将对各高中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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