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关于划拨开阳县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涉农补贴 » 教育补贴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关于划拨开阳县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30号)、《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经费补助办法(试行)》(筑教发〔2014〕55号),根据《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的通知》(筑教发〔2022〕59号)、《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的通知》(筑教发〔2022〕10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春季和秋季学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121万元划拨给你们(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请列“2020201学前教育”科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此次划拨资金主要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学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二、为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专项资金直接划拨到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公账户,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规范使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将每年对各民办幼儿园财政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的将全额收回全年补助资金。

三、民办幼儿园财政性资金使用程序:按资金额度,确定使用方向→报资金使用预算请示到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批→询价或竞争性谈判(不少于三家具有相应资质供货商或施工企业)→与中标供货商或施工企业签订合同→组织实施→实施完毕,县教育局教育科及属地管理机构(原城关镇所属区域:开阳县紫兴街道顶方小学;各乡镇:属地乡镇中心学校)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并附请示、合同、询价资料、验收单等方可作为财务支出。


附件:开阳县2022年春季和秋季学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2023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