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精准助贷、精准救助的要求,切实帮助特困借款学生解决经济压力,做好开阳县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将分两批组织实施,第一批救助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申请、审核和代偿;第二批救助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申请、审核和代偿。
一、救助对象
(一)死亡、失踪的借款学生
1.死亡类学生。救助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证明和居民户口注销证明。
2.失踪类学生。救助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失踪证明和居民户口注销证明。
(二)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
1.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对借款学生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借款学生。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借款学生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
(三)本人或家属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
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需要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的条件,申请人提供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和病历复印件。
(四)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毕业借款学生。
必须于受灾当年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
(五)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家庭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当年贷款本息的毕业借款学生,该类学生需要提供借款学生本人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资料提交。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批还款救助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第二批还款救助于2026年12月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
(二)县级数据报送。
第一批救助于3月15日前,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完成系统数据申请与提交,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贵阳市教育局;第二批于12月12日前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完成系统数据申请与提交,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贵阳市教育局。
(三)市级数据审核报送
第一批还款救助于3月18日前,贵阳市教育局将县级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提交至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第二批还款救助于12月14日前,贵阳市教育局将县级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提交至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还款救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开阳县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51-87228296
特此公告
开阳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6日
附件: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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