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卢远峰(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根据2021年开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8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卢远峰(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菇(购进日期:2021年10月27日、商标:/、规格型号:/)进行抽样检测,2021年11月16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CP21520121690266614,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1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卢远峰(个体工商户),同时执法人员对卢远峰(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该批次香菇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进货票据。经查,现场已无该批次香菇。同时要求对已销售的该批次产品下达召回公告。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对该经营户展开详细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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