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简银洪油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根据2021年开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6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开阳县简银洪油坊生产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21年11月25日、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进行抽样检测,2021年12月18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XC21520121690274012。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1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简银洪油坊,同时执法人员对开阳县简银洪油坊生产的该批次菜籽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查看了该批次菜籽油的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经查,该批次菜籽油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对该经营户展开详细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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