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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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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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阳光农贸市场苟茂国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30日委托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阳光农贸市场苟茂国购进绿豆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2月27日我局收到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SP230131010,该检验报告显示:绿豆芽中被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阳光农贸市场苟茂国,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该店现场时,该批次绿豆芽农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对该店展开详细调查。                                                  

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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