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期)
一、开阳县龙岗镇登华副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0日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开阳县龙岗镇登华副食店购进大青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5月12日我局收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 ZXS202332048,该检验报告显示:大青椒中被检测出镉(以Cd 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龙岗镇登华副食店,2023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该店现场时,该批次大青椒农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对该店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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