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阳贵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表 | |||||||
企业名称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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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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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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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型 |
1.日常监督检查□ 2.专项检查:美容美发专项□儿童化妆品专项□集中交易市场专项□ 化妆品网络经营专项□农村化妆品专项□ 3.国家局公告的不合格产品批次: | ||||||
网络销售 是□否□ |
网络销售平台名称: | ||||||
网址: | |||||||
现场抽查产品 | |||||||
抽查品种1: | |||||||
供货单位 |
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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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批号 |
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 |
生产日期/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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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品种2: | |||||||
供货单位 |
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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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批号 |
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 |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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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情况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1.是否建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实行统一配送的化妆品经营者,可以由经营者总部统一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统一进行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应当保证所属分店能提供所经营化妆品的相关记录和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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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查验供货票据并保存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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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查验并收集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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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查验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保存相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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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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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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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化妆品标签是否违规标注下列内容:(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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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儿童化妆品标签是否标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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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及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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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存在自行配制及分装化妆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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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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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经营国家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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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开展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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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收集并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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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履职情况:审查并收集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定期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辖区内监管部门等(非集中交易市场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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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履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非电子商务平台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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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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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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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印证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报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
检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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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负责人电话 |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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