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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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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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5年,按照每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同时紧扣《中共开阳县委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党发〔2020〕11号)精神,以巩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取得成果,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紧盯校园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一是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校(园)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用餐陪餐制度,并做好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家长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辖区学校食堂及涉校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风险隐患整改落实率达100%。二是充分利用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系统开展远程监管,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广泛推行网上“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应达到100%。各分局特别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学校食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辖区学校食堂及涉校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风险隐患整改落实率达到100%。三是全力做好“十件实事”,全面开展20家标准化校园食堂建设工作,按照创建标准,筛选12家校园食堂入围进行打造;四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五毛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校外托餐机构治理整顿,及时排除校外托餐的风险隐患。按照校园周边食品包保机制,继续抓好校园周边经营户的规范管理,为未成年人食品做好守护。

2.把控食品生产源头,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隐患,加强高风险食品问题治理,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二是通过以开阳县富硒农产品加工园内已打造的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示范户为样板,切实引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引领质量提升行动。三是加强对酒类、食用植物油、油辣椒等重点、高风险食品类别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生产安全预防和事前管理成效,防范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3.强化食品流通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况监督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要以乳制品、婴幼儿主辅食品、白酒、桶装饮用水、食用菌、畜禽水产品、蔬菜、茶叶、保健食品、“五毛食品”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二是强化采购源头质量控制。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加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引导有条件的经营企业主动开展供货商质量审核,切实做到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力争全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可追溯率。三是强化经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各分局要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不得在采购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销售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对食品销售风险排查100%全覆盖。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一批、集中销毁一批、集中惩治一批,力争做到校园周边食杂店及“辣条”等重点食品检查 100%全覆盖。五是强化食盐监管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台账,初步建立以超市、生鲜、便利店为重点的零售单位监管台账,掌握监管对象底数,有效提升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销售不合格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食盐转批发乱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守住我县食盐质量安全底线。加强食盐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和抽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经营过程控制制度,推动产品质量升级发展,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风险。制定抽检计划,实施食盐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抽检,排查风险隐患,评估食盐安全风险等级。开展食盐法规、典型案例和食盐安全监管成效宣传,激励和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监管,形成社会共治效应。六是持续开展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店打造。按照市局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再打造农村食品销售规范化经营店,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实现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使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使农村消费者放心消费。七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抓好酒类销售工作,所有涉酒经营户均落实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宣传工作,确保执行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拒不执行规定的严厉打击。

4.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水平。一是继续强化农村餐饮和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在常态化监管的同时,重点督促农村餐饮经营者落实好原料购进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食材流向餐桌。按照《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加工制作人员体检等要求。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宣传、申报备案、现场指导、建档管理等,依据职责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二是强化重大活动保障风险管控。切实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长效保障机制,着力构建源头管控、驻点监督、市场整顿、技术支撑一体化的全链条大保障机制,确保规范实施。进一步健全联动保障机制,不断强化事前检查评估和督促整改、事中驻点监督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加强餐饮单位监管督查,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和“治风”工作,持续开展涉旅餐饮企业、酒席承办经营者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治风”政策、反食品浪费和垃圾分类中源头减量工作,规范餐饮环节的经营,积极办理制止餐饮浪费处罚案件。四是继续做好网络餐饮整治工作,紧盯无堂食餐厅和销量较大的餐饮店,加大检查频次,联合平台加强管理,确保入围餐饮店合法合规经营,网络餐饮整治取得实效。

5.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抽检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对重点和高风险企业全覆盖和县级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强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衔接,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全面完成全年日常检查任务。加强监管信息、稽查办案信息、抽检信息公开,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诚信自律。二是持续实行“网格化监管、坐标式定位、区域化定责”监管措施,采取“局所联动、划片分段、领导抓片、干部包段、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办法,将日常监管责任细化分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真正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日常监管无死角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水平。一方面提升抽检监测的针对性,注重检管结合,配合专项整治和关注热点等,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一方面提升抽检监测的广泛性,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同时提升信息公布的科学性,毫不松懈抓好信息公布工作,着力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应按要求做到监督抽检信息100%公布。通过提升预警交流的前瞻性,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解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工作。

6.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治理。一是针对校园及周边、农村、旅游景区、乡镇及城乡接合部、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周边等重点区域,以乳制品、婴幼儿主辅食品、大米、白酒、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调味品、桶装饮用水、茶叶、食用菌、辣椒、水果、刺梨、油茶、蔬菜、干制蔬菜、米粉、火锅底料、调配酒(泡制)、生鲜食品、畜禽水产品、网络食品、进口食品、特色食品、“五毛食品”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全省两会、生态文明会议、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持续深入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畜禽水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冷链市场等专项整治。二是坚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通过巨额处罚、数罪并罚、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和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好“黔食安”小程序,完成风险评定和检查频次及发现问题闭环整改要求,充分用好信息化辅助系统在数据综合优势,为监管执法统计助力。

7.加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以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一是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和重点品种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食品生产企业应确定风险等级的风险分级率达到100%。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企业的风险分级评定。二是强化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检查等多种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持续深入开展网络第三方平台及自建平台备案工作。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力度,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及信息的检查,平台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同时要在平台的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公示;要督促平台加强对平台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主动对平台代理机构进行备案。按照网络数据安全“可用不可见”的原则,与信息化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对第三方平台开放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核验端口,将非法经营者排除于网络餐饮服务之外

8.持续推进食品诚信自律组织建设和社会共治。一是持续倡导食品销售、餐饮业态常态化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支持食品行业制定出台行约行规和自律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恪守法规标准,强化自律行为。二是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努力构建诚信守法环境,及时化解社会疑惑和不实传言,抵制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加强信息报送,妥善处理食品安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媒体、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鼓励媒体记者提供案件线索,曝光不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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