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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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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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心莲心购物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6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开阳县心莲心购物超市销售的香辣味青豌豆(商标称由河南豆中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25-07-01,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6日我局收到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C4F827005C4F6039834,经检测该批次香辣味青豌豆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测依据GB 4789.3-2016(第二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心莲心购物超市,现场查看时,该批次香辣味青豌豆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二、贵州百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5日,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贵州百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乡水饮用纯净水(批次为2025-08-24,规格型号为18.9L/桶)、家乡水饮用纯净水(批次为2025-08-21,规格型号为17.5L/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7日我局收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ZXSJ202503317、ZXSJ202503318,两份检验报告均显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测依据是GB8538-2022(条款57),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两份检验报告送达贵州百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现场时,以上两批次纯净水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三、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5日,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采青·饮用天然山泉水(批次为2025-08-24,规格型号为18.9L/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8日我局收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ZXSJ202503034,检验报告显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测依据是GB8538-2022(条款5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现场时,以上批次采青·饮用天然山泉水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四、贵州悦露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5日,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贵州悦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元气先锋饮用山泉水(批次为2025-07-23,规格型号为390ml/瓶)、三合庄园天然山泉水(批次为2025-08-25,规格型号为18.9L/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7日我局收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ZXSJ202503320、ZXSJ202503319,两份检验报告均显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测依据是GB8538-2022(条款57),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两份检验报告送达贵州悦露食品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现场时,以上两批次山泉水库存剩余元气先锋饮用山泉水781件,其他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对该781件元气先锋饮用山泉水予以现场查扣。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五、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2日,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的螺丝椒(辣椒)(批次为2025-09-02,规格型号:无)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7日我局收到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A2250460253137006C,该报告显示:螺丝椒(辣椒)被检测出镉(以Cd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依据GB5009.15-2023(第二法),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另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1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的大青口白(批次为2025-08-31,规格型号无)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27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XBJ25520121690258731,该报告显示:大青口白被检测出镉(以Cd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依据GB5009.15-2023(第二法),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同时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的菠菜(批次为2025-08-31,规格型号无)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XBJ25520121690258729,该报告显示:菠菜被检测出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依据GB5009.15-2023(第二法),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螺丝椒(辣椒)的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现场时,该批次辣椒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另202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大青口白、菠菜的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查看该公司现场时,该两批次食用农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六、开阳苏亚兰面食加工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17日委托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开阳苏亚兰面食加工店生产的鸡蛋面(批次为2025-08-17,规格型号无)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17日我局收到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BJ25520000106231843ZX,该检验报告显示:鸡蛋面中被检出的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依据是GB5009.35-202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苏亚兰面食加工店,查看该店现场时,该批次鸡蛋面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七、开阳县肖顺艳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4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开阳县肖顺艳小吃店自消毒餐具(筷子)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24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XBJ25520121690259502,该检验报告显示:筷子中被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测依据分别是GB/T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和GB14934-2016(附录BB.),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肖顺艳小吃店,现场检查该餐馆时发现该批次筷子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八、开阳何氏水饺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4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开阳何氏水饺店自消毒餐具(筷子)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24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XBJ25520121690259504,该检验报告显示:筷子中被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测依据是GB/T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何氏水饺店,现场检查该餐馆时发现该批次筷子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九、开阳谌记肥肠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4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开阳谌记肥肠粉店自消毒餐具(筷子)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24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XBJ25520121690259505,该检验报告显示:筷子中被检测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测依据是GB/T5750.4-2006(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谌记肥肠粉店,现场检查该餐馆时发现该批次筷子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下一步将展开详细调查处置。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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