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7月消费投诉举报登记台账(食品药品)

进入
老年模式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消费警示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7月消费投诉举报登记台账(食品药品)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序号 被投诉 经营地址 性质 类型 投诉(举报)内容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 挽回
经济
损失(元)
6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开阳县,龙岗镇二村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龙岗镇二村,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6月19日通过抖音买了该处的牛奶,花费了99元,食用的时候发现已经变质,市民向商家进行了反映,但是没有得到处理,市民要求商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日,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电话联系商家,督促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协商,经协调,商家为消费者补发一件牛奶,双方和解。我局对投诉中的违法线索进行现场核查,暂未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 7.2
11 金牛店 开阳县,万象君汇小区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万象君汇小区,金牛店,市民来电反映其在该处购买调养身体的奶粉,奶粉罐内有透明的且质地非常硬的颗粒状异物,市民表示开水冲拌用筷子搅拌都很难冲开,市民表示孩子已经食用,市民需了解该情况孩子吃了是否会对身体有影响,已将处置回复告知。市民表示医生告知无法对小孩做检测,检测机构告知开封的产品无法进行检测,现在市民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相关部门重新处理,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7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联系商家沟通,组织双方到办公室协调处理,经协调,市民要求送检,商家配合市民处理。 7.7
12 卖鸭子的魏小胖 开阳县,云开街道,云开国际4栋3004 投诉 其他 开阳县,云开街道,云开国际4栋3004,卖鸭子的魏小胖,市民来电反映在该店铺的抖音店铺花费798元买了3盒生酮黑咖啡SOS果蔬酵素果冻,吃了一盒没有效果,市民想要退剩下两盒的费用,店铺退了其三盒的费用,后市民又购买了三盒,使用了一盒,想要退剩下两盒的费用,该商铺表示不退,市民希望退回两盒的费用,希望相关部门调查一下其产品的真实性,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9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到经营场所核实处理,现场未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工作人员建议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双方未能协商和解,因市民离得太远无法到场协调,工作人员组织商家到办公室协调处理,商家未在约定时间到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商家沟通,商家表明态度只能为市民退一盒的费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告知商家态度,市民不同意,坚持要求商家退两盒的费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工作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终止调解,下达终止调解决定书,建议双方通过平台或者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双方同意。 7.9
17 开阳县,三台山农贸市场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三台山农贸市场,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7月3日19时左右在该处购买了排骨,7月4日从冰箱里面拿出来之后就发现臭了,拿来找到商家,商家就像发疯了一样,告知当时卖的是新鲜的,商家说市民换了别家的来骗,市民要求商家退款,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9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因时间长无法协调商家退款处理,市民无异议。 7.9
23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开阳县,龙岗镇,2村,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投诉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开阳县,龙岗镇,2村,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市民来电反映其媳妇住院,收到很多山花牛奶,其中一箱外包装生产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但内袋牛奶生产日期是2025年1月24日,现在已经临期,与该处反映无果,要求依法处理,或者好好协商,拿出协商态度,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14日,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到该企业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公司生产的牛奶是经过严格把关和留样检测合格后才出厂,所有记录齐全。经公司自查,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生产,内外包装打印下线当日的日期,产品下线后经4-7天检测合格后就开始出厂销售,库存周期约10-20天,不存在客户反映内外包装日期跨几个月情况,该企业表示,市民所述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不一致的这箱牛奶是其亲戚朋友送的,没有具体商家信息,企业无从核实。根据以上事实情况,公司售后给市民沟通解释,告知市民此事件和公司生产无关,市民不听解释,坚持要求厂家赔偿2000元并告知厂家不赔偿就一直往上告,故未达成处理意见,公司拒绝调解。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公司及时与其对接处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就此投诉不愿参与调解,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相关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并建议市民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7.14
31 白泥坝加油站 开阳县,双流镇 投诉 其他 开阳县,双流镇,白泥坝加油站,市民来电反映在该处购买饮料,喝了肚子疼,现市民要求商家更换,商家不换,市民诉求希望相关部门介入督促该处尽快更换,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到被投诉商家进行现场核查,商家证照齐全,并履行了进货查验职责,商家食品均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外观未见异常,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该商家同意为市民换货处理。 7.8
32 七夫子 开阳县,城北路,万象君汇,七夫子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城北路,万象君汇,七夫子,市民来电反映于7月8日其在该处购买包子,肉是馊的,孩子吃了后拉肚子,市民表示卖家是一位孕妇,要求赔偿,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情况进行处理,请职能部门及时处理。(需加急处理) 2025年7月8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到经营场所核实并协调处理,经核实,是商家原材料未分类封装导致,工作人员督促商家为市民退款并对店铺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7.8
42 闲庭时光憩居酒店 开阳县,闲庭时光憩居酒店 投诉 其他 开阳县,闲庭时光憩居酒店,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7月5日通过携程订过该处酒店,花费160元左右,发现该处房间的矿泉水被针扎过,市民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核查该水是否存在异常,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市民不清楚具体路段)(市民稍后来电提供订单号) 2025年7月14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工作人员对商家房间及房间内矿泉水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协商处理;市民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已联系,未能协商和解,工作人员与其沟通约定时间到办公室协调处理;市民表示算了,放弃投诉,工作人员告知市民将按工作流程反馈,市民无异议。 7.14
44 仁和汇酒楼 开阳县,久铜路,客车站斜对面仁和汇酒楼 投诉 其他 开阳县,久铜路,客车站斜对面仁和汇酒楼,市民来电反映在酒楼吃饭,发现其中的一道菜(油麦菜)里有钢丝球,总共花费五千元,市民要求老板给予满意的回复,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14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市民表示自己于2025年7月6日就餐时发现的问题,要求商家退还一桌菜的钱,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核实,商家表示市民当时未向其反映,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商家沟通,商家表示已沟通,未能协商和解,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准备组织双方到办公室协调处理,市民未接听电话,无法联系组织协调;市民还有问题便于能及时处理可直接拨打座机反映,电话:872251315, 7.14
49 文君副食店 开阳县,城西村,老五中后面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城西村,老五中后面,文君副食店,市民来电反映该处售卖过期食品,开袋被别人吃过的食品,放进市民口袋内,给市民算钱,市民诉求让商家按照相关规定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14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处理,市民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已经联系,双方协商和解。 7.14 360
51 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东路云开广场 投诉 食品安全  2025年7月13日在贵阳市开阳县云开国际店买了两盒金枕榴莲100块钱,买了两斤山竹31块钱,还有其他东西大概两百多,使用永辉超市200块钱购物卡支付,支付凭证附图体现。当天下午六点半打开榴莲吃,打开封膜之后散发明显发酵的味道,榴莲果肉部分出现黏液以及霉斑,入口非常苦,已经不新鲜了,山竹个别果肉也不新鲜,并非我要选择打开的榴莲果肉买,而是我选择整个的榴莲后,店员以榴莲没熟、打不开等说辞多次让我换别的,并且态度非常不耐烦。这就是引进胖东来经营模式之后的效果吗?简直非常不可置信,总之,水果不新鲜 我局于2025年7月21日联系双方进行行政调解,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现场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工作人员督促商家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合理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联系市民沟通核实处理,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双方,市民表示商家为其退款处理;同时对投诉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7.21
55 开阳张小兰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城北路31号鸿阳商住楼2幢1层附4号门面 投诉 食品安全  本人于2025年7月9日在抖音商城的张小兰农家特产店铺购买了烟熏肉。收到商品后,发现该烟熏肉使用普通报纸直接包裹发货,无任何合规食品包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包装材料必须安全、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报纸因含油墨(含铅、苯等有害物质)、易沾染细菌,显然不属于合格食品包装材料。商家的行为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食品污染,危害消费者健康,同时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
若属于预包装食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得有标签标注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等,图中无这些,可能是“三无”产品 ,不符合预包装食品包装规范                        1.  1.要求商家全额退还购货款;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等规定要求商家赔偿
2025年7月17日,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沟通,投诉人表示商家已帮他解决了问题。我局对投诉中的违法线索进行现场核实,经核查,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7.17
57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开阳县,龙岗镇,二村 投诉 其他 开阳县,龙岗镇,二村,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市民来电反映,购买到了该处的变质牛奶,要求该处给其退一赔三,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11日,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生产的牛奶是经过严格把关和留样检测合格后才出厂,所有记录齐全,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公司及时与你对接处理,公司已与你沟通解释与你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给你退一赔三,执法人员已向该公司宣传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严把产品质量关及做好服务关。 7.11
65 享多味汉堡炸鸡 开阳县,万象君汇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万象君汇,享多味汉堡炸鸡,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7月13日通过美团在该处点了炸鸡外卖,但拿到的炸鸡吃了发现是臭的,自己家里面还有一个吃母乳的孩子,拿到店里面商家却说是这种味道,金额:31.39元,订单号:3101683342605924670,诉求:投诉该处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若是后期家人及自己身体出现问题需要商家负责,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14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市民表示已经到现场与商家沟通处理,通过平台处理好,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食品原材料、食品存在异常情况,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落实食品安全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14
69 水果批发店 开阳县,城关镇,东兴院,水果批发店 投诉 其他 开阳县,城关镇,东兴院,水果批发店,市民来电反映,在该处购买的7斤荔枝,荔枝都是坏的,市民认为不合理,市民诉求:要求商家双倍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商家联系电话:13984319917) 2025年7月16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市民未接听电话,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核实,商家表示是跑腿到店购买配送的,商家同意退款并且已经将费用转给跑腿;市民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其沟通建议其联系跑腿,市民同意。如市民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87225315进行咨询投诉。 7.16
72 龙翔灌汤小笼包 开阳县,西城街道办事处,天祥财富中心五组团二幢1-7号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谦翔财富中心五组团二幢1-7号,龙翔灌汤小笼包,市民来电反映在该处购买的咸鸭蛋和正常的不一样,已经发臭还流汤,市民希望相关部门核查该处是否存在售卖变质食品,希望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营业执照名称:开阳齐金远包子铺) 2025年7月17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核实情况,并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食品原材料、食品存在异常情况,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落实食品安全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17
73 龙翔灌汤包 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谦翔财富中心五组团2幢1-7号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谦翔财富中心五组团2幢1-7号,龙翔灌汤包,市民反映2025年7月15日下午17:20左右在硒城街道办事处谦翔财富中心五组团2幢1-7号龙翔灌汤包购买咸鸭蛋,到家发现鸭蛋变质且有异味,第一时间与商家联系,但是多次电话未接。诉求:1.请市场监管局对商家进行检查并下整改;2.商家注重食品安全,请不要再售卖变质产品,夏季高温天气请及时下架变质产品,食品安全无小事,请尊重每一位消费者,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市民信息需要保密) 2025年7月17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核实情况,并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食品原材料、食品存在异常情况,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落实食品安全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17
82 贵州开阳农创乡下石磨麦面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楠木渡镇胜利村平桥组34号 投诉 标准化 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您好,我在拼多多购物时购买到了该厂生产的这个挂面,我认为其不符合执行标准规定。理由如下:1、该挂面在标签标注执行标准为GB/T40636。产品名称为:石磨麦子手工面,我认为依据GB/T40636中1范围中明确规定了:本标准不适用于添加禽蛋,蔬菜,水果或其他粮食等原料制作的花色挂面和手工制作的挂面。证明该标准并不适用于手工制作的挂面,但被投诉举报人却在标签宣称为手工面,不符合其执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该标准进行生产加工。2、食用盐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在食品添加剂后。恳请你局依法落实,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调解消费者投诉。谢谢。本件含举报内容 我局于 2025年7月24日联系双方进行行政调解,双方对食用盐不属于添加剂标注在添加剂行列这一问题调解成功;同时对投诉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查, 2024年7月24日,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冯三分局到贵州开阳农创乡下石磨麦面有限公司开展核查。负责人表示因管理不当,导致有问题的包装纸流入市场,经我局核实,该小作坊生产的为普通挂面,所执行标准应为GB/T 40636,其食品名称中所含手工二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我局已经于2025年6月6日立案调查处理。 7.24
83 贵州开阳农创乡下石磨麦面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楠木渡镇胜利村平桥组34号 投诉 虚假宣传  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您好,我在拼多多购物时购买到了该店销售的这个挂面,该店在商品标题中宣称无添加,宣传图片中宣称制作无添加,但收到货后,我发现该挂面配料表中标注添加了食用碱,食用碱是碳酸钠,属于食品添加剂,故该店宣传的无添加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恳请你局依法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调解消费者投诉。谢谢。本件含举报内容。 我局于 2025年7月24日联系双方进行行政调解,由于被投诉方针对线上宣传零添加的问题拒绝调解,我局终止调解;同时对投诉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查,在该公司的成品区域的成品包装标签上未发现有零添加的字样,执法人员现场打开了手机拼多多软件,在店铺“开阳本地石磨麦子老土面”显示有8条商品链接,其中6条链接显示信息有“贵州特产开阳本地石磨麦子手工面原味小麦无添加纯天然挂面正宗”,商品宣传页有“制作无添加”几字,因前期2025年6月6日我局已经对该公司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立案调查,对于2025年7月24日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同一违法性质,我局决定并案调查处理。 7.24
87 一品香精带皮牛肉粉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紫江花园7栋1单元52号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紫江花园7栋1单元52号,一品香精带皮牛肉粉,市民来电反映通过美团在该处点的一碗粉,市民从中吃出了毛发,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市民希望有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商家食品安全问题,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4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核实情况,并到经营场所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食品及原材料存在异常情况,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协商处理。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市民表示商家及平台已经联系自己沟通处理,自己不要求商家赔偿,要求平台对商家进行处理。 7.24
90 精酿啤酒进口红酒韩国炸鸡 开阳县,西门桥 投诉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市民来电反映家里的小孩在饿了么上点了一份炸鸡,吃下后发现炸鸡里面已经生虫,商家只愿按照商品原价赔偿,市民不认可,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让商家赔偿市民1000元,并对孩子的后续健康检查负责,请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2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市民表示外卖包装内有蟑螂,工作人员通过市民预留信息联系上商家,组织双方到办公室协调处理,因外卖经过几个环节,无法核实蟑螂进入外卖确切时间及原因,经协调商家补偿市民500元,双方和解。 7.22 500
94 昆明海奥斯火腿肠香肠开阳雷记加工店 开阳县,青西菜场,昆明海奥斯火腿肠香肠开阳雷记加工店 投诉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开阳县,青西菜场,昆明海奥斯火腿肠香肠开阳雷记加工店,市民来电反映自己在该处购买肉,自己要求要两斤,但是对方切了三斤,自己说要不了这么多,对方就不让自己走,强买强卖,市民希望能够核实这个问题,要求核实商家强买强卖的问题,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3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到经营场所核实情况,商家不存在强卖强买的问题。对商家批评教育,督促商家合理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与消费者友好沟通。 7.23
97 钱氏月饼 开阳县,楠木渡镇,钱氏月饼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楠木渡镇,钱氏月饼,市民来电反映该处厂址在该处,市民买了该处月饼里面有虫子,导致市民吐了,希望查一下该处月饼是否有问题,并且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4日,工作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行政调解,经协调,商家认识到自身情况 同时也承诺加强排查整改,愿意对市民给予400元进行赔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和解,工作人员对投诉中的违法线索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查看了该小作坊的成品区间,现场只检查到有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和2025年7月24日两个批次的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对两个批次的产品进行检查 暂未发现里面有异物。同时对生产加工区域进行检查,发现有原料与半加工产品混放的情况,针对此情况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7.24 400
101 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开阳县,城关镇,遵义路 投诉 其他 开阳县,城关镇,遵义路,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市民来电反映7月15日在抖音上买了油辣椒,花了37.8元,收到之后,发现产品配料表没有标识完整,用“等”字代替,违反食品安全标准GB7718,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退一赔十,不足1千元按照1千元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订单号:6944366241288164844) 2025年7月28日,我局已开展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食品标签中配料表上含“等”字的情况,我局认为其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之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制作终止调解决定书(开市场监管〔2025〕第63号)。
我局查阅了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油辣椒的出厂检验报告,发现其所有出厂的油辣椒均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该款油辣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其生产该款油辣椒所用的食品配料与其食品标签上标识的配料一致,并不存在漏标食品配料的情况,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证明其受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配料为:菜籽油、辣椒、花生米、味精、食用盐、白砂糖、芝麻、花椒粉、香辛料,该款油辣椒除上述9种配料外,不含其余配料。故我局认为在其食品标签上的“等”字为“多字”情况,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市监责改〔 2025 〕27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并对已销售的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进行召回。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生产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的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决定对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知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28
102 开阳好吃娃食品店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紫江花园19栋-2层12号 投诉 其他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紫江花园19栋-2层12号,开阳好吃娃食品店,市民来电反映自己于7月12日通过抖音花费37.8元购买了该处油辣椒,收到后发现配料表没有标识完整,以“等”字替代,已经违法了国家食品GB7718规定,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退一赔十,不足1千元按照1千元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订单号:6944366241288164844) 2025年7月28日,我局已开展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食品标签中配料表上含“等”字的情况,我局认为其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之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制作终止调解决定书(开市场监管〔2025〕第63号)。
我局查阅了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油辣椒的出厂检验报告,发现其所有出厂的油辣椒均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该款油辣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其生产该款油辣椒所用的食品配料与其食品标签上标识的配料一致,并不存在漏标食品配料的情况,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证明其受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配料为:菜籽油、辣椒、花生米、味精、食用盐、白砂糖、芝麻、花椒粉、香辛料,该款油辣椒除上述9种配料外,不含其余配料。故我局认为在其食品标签上的“等”字为“多字”情况,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市监责改〔 2025 〕27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并对已销售的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进行召回。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生产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的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决定对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知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28
105 土黄牛肉粉中山分店 开阳县,中山商城,土黄牛肉粉中山分店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中山商城,土黄牛肉粉中山分店,市民来电反映自己在美团上点了两碗粉,两碗粉都有头发,市民觉得不合理,表示非常恶心,市民要求商家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4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我局无法强制要求商家按市民赔偿诉求进行赔偿处理,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食品及原材料存在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将市民诉求告知商家,督促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协商处理。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市民表示商家已经联系自己沟通,自己不再要求商家赔偿,不要了。 7.24
106 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开阳县,城关镇,遵义路 投诉 其他 开阳县,城关镇,遵义路,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市民来电反映7月21日在抖音上买了委托生产的油辣椒,收到货之后,发现配料表没有标识完全,使用“等”字代替,违反了食品安全强制标准GB7718,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退一赔十,不足1千元按照1千元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8日,我局已开展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食品标签中配料表上含“等”字的情况,我局认为其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之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制作终止调解决定书(开市场监管〔2025〕第64号)。我局查阅了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油辣椒的出厂检验报告,发现其所有出厂的油辣椒均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该款油辣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其生产该款油辣椒所用的食品配料与其食品标签上标识的配料一致,并不存在漏标食品配料的情况,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证明其受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配料为:菜籽油、辣椒、花生米、味精、食用盐、白砂糖、芝麻、花椒粉、香辛料,该款油辣椒除上述9种配料外,不含其余配料。故我局认为在其食品标签上的“等”字为“多字”情况,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市监责改〔 2025 〕27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并对已销售的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进行召回。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生产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的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决定对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知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28
107 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 开阳县,毛云乡,毛栗庄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毛云乡,毛栗庄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市民来电反映在7月21号在抖音平台购买了该公司的油辣椒,价格为37.8元,但是商品的配料表并没有标注清楚,以次充好,市民担心食品安全,市民希望相关部门按照假一赔十赔付市民,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8日,我局已开展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食品标签中配料表上含“等”字的情况,我局认为其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之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制作终止调解决定书(开市场监管〔2025〕第64号)。我局查阅了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油辣椒的出厂检验报告,发现其所有出厂的油辣椒均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该款油辣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其生产该款油辣椒所用的食品配料与其食品标签上标识的配料一致,并不存在漏标食品配料的情况,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证明其受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配料为:菜籽油、辣椒、花生米、味精、食用盐、白砂糖、芝麻、花椒粉、香辛料,该款油辣椒除上述9种配料外,不含其余配料。故我局认为在其食品标签上的“等”字为“多字”情况,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市监责改〔 2025 〕27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并对已销售的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进行召回。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生产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的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决定对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知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28
108 开阳好吃娃食品店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紫江花园19栋恒大二层12号,开阳好吃娃食品店 投诉 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紫江花园19栋恒大二层12号,开阳好吃娃食品店,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7月21日在该处购买油辣椒,消费金额为37.8元,该配料表没有标识完整,以“等”字代替,违反了GB7T18强制性标准,市民希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该处退一赔十,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8日,我局已开展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告知如下: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食品标签中配料表上含“等”字的情况,我局认为其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之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制作终止调解决定书(开市场监管〔2025〕第64号)。我局查阅了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油辣椒的出厂检验报告,发现其所有出厂的油辣椒均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该款油辣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其生产该款油辣椒所用的食品配料与其食品标签上标识的配料一致,并不存在漏标食品配料的情况,由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证明其受贵州馋解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油辣椒的配料为:菜籽油、辣椒、花生米、味精、食用盐、白砂糖、芝麻、花椒粉、香辛料,该款油辣椒除上述9种配料外,不含其余配料。故我局认为在其食品标签上的“等”字为“多字”情况,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签瑕疵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已向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市监责改〔 2025 〕27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并对已销售的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进行召回。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生产标签存在瑕疵的油辣椒的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立案条件,本局决定对开阳思膳宝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知晓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搜索“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28
115 脆哨店 开阳县,金博广场步行街 投诉 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 开阳县,金博广场步行街,脆哨店,市民来电反映自己在该处门店购买的脆哨,对方缺斤少两,后续联系商家退货发现对方根本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现对其无证经营进行投诉,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条例对商家进行处罚,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30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商家已办理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登记证 ,合法经营,工作人员对商家缺斤少两情况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督促商家合理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30 
118 付江鲜肉摊 开阳县,方家巷 投诉 其他 开阳县,方家巷,付江鲜肉摊,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7月25日在该处买排骨,之前没有注意,该处给市民售卖的是腐烂的肉,市民觉得很不合理,排骨也不是排骨,肉是腐烂的,市民希望职能部门让该处整改不要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29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因为市民购买猪肉第二天发现问题,无法判定购买时猪肉情况,市民未要求商家退赔,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商家当日销售猪肉有相应检验检测票据,未发现有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人员督促商家合理合法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7.29
120 贵州优百年苏家坡药房 开阳县,苏家坡, 投诉 市场调节价问题 开阳县,苏家坡,贵州优百年苏家坡药房,市民来电反映自己下午5点左右在该药房购买痛风药时,花费了103.3元,市民表示自己购买的药物是经常用到的药品,而且这次购买的还是小剂量的,平时购买同品牌大剂量的价格都才70多元,该店同品牌的小剂量药品价格却高出那么多,现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介入针对该店药品价格问题进行核实整治处理,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市民要求加急处理,要求职能部门电话回复) 2025年7月28日,核查人员来到贵州优百年苏家坡药房现场了解,查明商家在销售该药品过程中,已依法履行了明码标价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及《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法律法规,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执行市场调节价。在此定价机制下,商家享有依法自主制定商品价格的合法权利。因此,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药品,在不同药店出现价格差异,是市场调节价机制下的正常现象。只要商家做到了明码标价、价格标示清晰准确,且在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价格欺诈、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在充分知情并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完成购买,该销售行为即符合法律规定。已将上述核查情况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市民,市民表示认可。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可以结合自身需求,通过“货比三家”等方式,对不同药店的售价进行了解和比较,从而选择更符合自身预期的购买渠道。 7.29
126 开阳县新福绅餐厅 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路福乐多超市入口处1-2层 投诉 食品安全 本人在2025年7月27日于美团外卖平台上于该店点了个外卖,订单号为5401704780350259470,外卖中有虫子以及头发(已拍照片以及视频留证)与商家沟通后商家推卸责任,称未曾发生过这种情况,直至今日商家以及美团平台未给我合理的解决方案,甚至我今日出现了腹泻以及肠胃炎的情况,反馈给了美团客服,除了口头的关心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我的解决诉求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赔付10倍或者1000元,商家未退款也未赔付。 2025年7月30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商家表示已经通过与外卖平台客服人员沟通,由外卖平台客服人员联系市民沟通,通过平台退赔市民,并提供退赔凭证。
7.30 
128 德克士 开阳县,磷都大道,金都宾馆旁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磷都大道,金都宾馆旁,德克士,市民来电反映2025年7月27日在该店点了外卖,拿到外卖之后,发现外卖里面有头发和虫子,给店家反馈问题之后,店家拒绝担责,市民表示自己已经进行信息取证,市民希望职能部门调查店家食品安全问题,让店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30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检查核实,暂未发现商家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商家表示已经通过与外卖平台客服人员沟通,由外卖平台客服人员联系市民沟通,通过平台退赔市民,并提供退赔凭证。
7.30 
133 惠诚滋知 开阳县,磷都大道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磷都大道,惠诚滋知,市民来电反映自己在该处购买面包,市民拆开以后发现有尖形的塑料片,市民向商家反映,商家只愿意赔付面包的金额,市民不同意,故市民投诉,现市民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8月1日,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电话联系市民沟通,并到经营场所核实,现场未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情况,工作人员督促商家联系市民沟通协商处理,经双方沟通协商,商家补偿项目300元,双方和解。 8.1 300
139 开阳星太中西药有限公司 开阳县,西街 举报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 市民来电反映在该处购买了一袋芒硝,花费100元,市民表示该价格与之前在贵阳购买的价格差距过大,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请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理由:2025年7月30日,经和星太公司核实,其芒硝销售价格确实如举报者所说,但规格、生产厂家和举报当事人所反映的销售价格为40多元的有区别;公司所有药品均贴了价格标签,明码标价销售;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营药店销售药品的定价,由药店根据其药品进价和运营成本自行制定,明码标价即可;已将核实情况电话告知举报人。 7.30 
146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开阳县,龙岗镇二村 投诉 食品安全 开阳县,龙岗镇二村,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市民来电反映购买该公司天猫三花旗舰店的牛奶,收到货后喝到牛奶味道变苦发酸,牛奶还在保质期内,天猫已退款330元,订单号:4344366745990357401,诉求:按照相关法律10倍赔付最少1000元并支付市民去医院检查的费用,请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2025年7月31日,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生产的牛奶是经过严格把关和留样检测合格后才出厂,所有记录齐全,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公司及时与其对接处理,公司已与市民沟通解释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补偿市民300元,执法人员已向该公司宣传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严把产品质量关及做好服务关。 7.31 3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