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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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风险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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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鸿福顺全羊宴食府

(一)抽检基本情况: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9日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开阳县鸿福顺全羊宴食府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2年9月7日我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XC22520121690259870号。该检验报告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鸿福顺全羊宴食府,经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该店现场时,该批次复用餐饮具(筷子)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该批次复用餐饮具(筷子)共计购进90双,销售了90双。该产品已全部被检测机构和消费者购走无法实施召回。2022 年9月14日,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我局依法对开阳县鸿福顺全羊宴食府作出当场处罚决定。 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给予警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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