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3日委托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购进的山药、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我局收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 APH-SP-2503D0977、APH-SP-2503D0978,该检验报告显示:山药中被检测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生姜中被检出镉(以Cd 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查看该超市现场时,该批次山药、生姜已全部销售,无库存。我局依法对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正式立案,并对两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并案处理。经查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货值金额443.51元,违法所得133.51元。鉴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主动提供证据材料,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召回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也未收到因食用不合格食品导致的不良反应报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叁元伍角壹分(¥133.51)。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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