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百润佳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9日,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开阳县百润佳生活超市购进由安岳县薯一薯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火锅川粉(批次为2025-07-03,规格型号为200g/袋)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1月14日我局收到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黔】质检第J20250125315号,检验报告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测依据是GB5009.121-2016(第二法),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2026年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以上检验报告送达开阳县百润佳生活超市,查看该超市现场时,以上批次手工火锅川粉库存还剩4袋,我局依法予以扣押。我局依法对开阳县百润佳生活超市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正式立案。经查明,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5元,违法所得11元。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我局也还未收到因食用该不合格食品导致的不良反应报告,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给予处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壹元整(¥11.00);3.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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