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开阳名采服务中心等25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开阳雅睿托管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等38家食品小型餐饮;开阳县张顺菊餐饮店等22家食品餐饮服务店;开阳河礁食品开发有限公司1家生产企业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
附件1.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11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流通环节).xlsx
附件2.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11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小型餐饮).xlsx
附件3.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11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环节).xlsx
附件4.开阳县市场监管局公示11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xlsx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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