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开阳张梅便利店等33家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开阳禄玲餐馆(个体工商户)等69家食品小型餐饮;开阳掌上感觉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等28家食品餐饮服务;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等4家单位食堂;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县分公司等3家生产企业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
附件1.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4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流通环节).xlsx
附件2.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4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小型餐饮).xlsx
附件3.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4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餐饮环节).xlsx
附件4.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4月核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食堂).xlsx
附件5.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4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xlsx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