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住建局:2021年7月开展消防验收、燃气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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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住建局:2021年7月开展消防验收、燃气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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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贵阳市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承接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职责的通知》(筑建通〔2020〕89号)以及《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消防验收、燃气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消防工作方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开阳县辖区消防备案抽查工作,积极为企业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本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4次,未接到消防许可方面相关投诉。

(二)燃气工作方面

2021年7月,我局对县3家燃气企业、13个燃气站点实施例行检查,共出动检查10次,出动人数22人,共查出安全隐患25条,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燃气案件1起(另有1起案件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查处,由综合执法局当场查处),当前,各燃气经营站点临近换证期限,为保障城镇燃气安全,我局对县域内13家经营站点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更换经营许可证的条件,要求进行整改,达到换条件后再予换证。

二、工作中的困难

人员配置不足是我局开展燃气工作的重大困难。目前,我局已成立了消防燃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消防验收和燃气监管两项工作,但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有3人,且仅经过短期培训,达不到专业化管理,人员的不足,导致监督管理工作迟缓。

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县城区域内基本形成规范化管理,非法经营燃气者在城区没有了市场,就将黑燃气投入乡镇经营,造成了管理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扛起住建局关于燃气企业监管、建设工程验收或备案抽查的职责。加强有关部门沟通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执法合力,重拳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违规现象,促进我县燃气行业健康、科学、安全发展。

(二)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企业负责人、特种工种安全意识和责任,减少火灾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存在违规充装、销售、储存、运输过期或报废瓶装液化石油气、施工破坏燃气管线的现象,我局将联合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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