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份城镇燃气、消防备案抽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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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份城镇燃气、消防备案抽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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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58号)、《贵阳市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承接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职责的通知》(筑建通〔2023〕244号)、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开阳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3号)、《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23〕7号)等相关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结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2023年11月份我局城镇燃气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开阳县共有燃气企业3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开阳石达天然气有限公司);瓶装燃气企业2家分别是开阳旺达实业有限公司、开阳赣黔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共有18个燃气经营站点。

二、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执法检查情况:2023年11月,我局积极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已对全县1542家使用城镇燃气的商业用户开展全面检查工作,截至11月27日,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计检查1768次,共计隐患186条,隐患整改率98.92%,其中,11月份,共计排查隐患43条,均已整改,共计检查场所530余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会议1次。

(二)消防备案方面:2023年11月,我局收到消防业务征询服务12次,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咨询服务3次,收到消防验收(备案)申请8次,已办结并下发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意见。

(三)消防设计审查方面:2023年11月开展了4个项目规划总图和消防设计部分图审;开展了3个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征询服务。

三、面临的困难

一是乡镇“黑燃气”违法经营被打击取缔,导致部分用户自行到周边县份充装站充装或购买情况,形成跨区域经营,管理难度大。

二是消防燃气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按照市住建局规定,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应至少有4人开展工作,目前,我局刚刚配齐4人,但同时兼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业务量大,工作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认真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扛起住建局关于燃气企业监管、建设工程验收或备案抽查的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执法合力,重拳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违规现象,促进我县燃气行业健康、科学、安全发展。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结合省、市安全生产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排查问题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简单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拿出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并及时督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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