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58号)、《贵阳市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承接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验收职责的通知》(筑建通〔2023〕244号)、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开阳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3号)、《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23〕7号)等相关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结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2024年1月份我局城镇燃气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镇燃气基本情况
开阳县共有燃气企业3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开阳石达天然气有限公司);瓶装燃气企业2家分别是开阳旺达实业有限公司、开阳赣黔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共有19个燃气经营站点。
二、消防、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燃气安全工作情况:2024年3月,我局积极配合完成省、市高质量考核工作,针对城镇燃气专项考核要求,我局对3家燃气企业、18个燃气供应站点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1个,已督促整改,督促整改省级交办问题3个。同时,组织燃气企业、乡(镇)、街道办开展了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调度大会,为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消防验收(备案)方面:2024年3月,我局开展消防验收服务工作3次,收到消防验收(备案)业务申请2个,均已合格办结。
(三)消防设计审查方面:2024年3月,我局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确认1件,征询服务6件;开展规划总图消防设计行政确认1件,1件正在办理中。
三、面临的困难
一是城镇燃气安全信访问题突出。部分小区供气压力不足、未能如期供气等,管线建设进度及燃气企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是消防燃气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按照市住建局规定,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应至少有4人开展工作,目前,我局刚刚配齐4人,但同时兼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业务量大,工作滞后。
三是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多。我县部分项目因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存量消防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手续不全、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存量消防问题化解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对燃气企业的督导力度。认真研判群众集中投诉及信访突出燃气相关问题,督促燃气企业进行整改,提升燃气企业服务水平及风险应对能力,及时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范低温凝冻天气对燃气供应的影响,及时保障居民生活及企业生产用气需求。
二是加大城镇燃气安全领域整治力度。结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要求,汲取近期河南方城、江西新余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排查问题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障我县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高效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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