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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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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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狠抓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放松,做到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事先预防相结合,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层级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有效地保证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

1.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情况。针对2021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及时修订完善与新法规不符合不配套的法律文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今年以来,加强了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坚持执法为民,坚决杜绝逐利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在进行立案处罚的同时,跟踪企业隐患的整改,严格实现了隐患闭环工作,以罚促改,杜绝了“一罚了之”现象。

2.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执法手册》、《2019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今年以来,执法大队查办非法违法行为立案数55起,处罚金额704.00013万元,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执法大队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并落实行政处罚和处罚告知制度。

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在日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2019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处罚标准,对案件进行处罚时,不存在同案不同罚款的情况发生。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县政府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今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录入了行政处罚信息47条,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及市应急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函〔2019〕60号)文件进行执法,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12个,办理案件57起,制定了执法光盘57份,每次执法检查均有至少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着执法服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进行跟踪记录,务必确保执法检查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以及真实性。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每一起案件均根据案情事实,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案件审批人由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重大行政处罚(个人处罚金额≥2万元,单位处罚金额≥5万元)集体讨论率达到100%。如实记录讨论情况,如实载明不同意见。局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8起案件进行了重大法制审核。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情况:按照“集中攻坚”、“打非治违”两个专项行动和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胡忠雄书记提出的立案数、处罚数、追责数三个指标的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高位督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截至目前,一是检查非煤矿山从业单位23家,整治违法违规行为25起,责令停产整治5家;二是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从业单位80家,排查出安全隐患126处,责令停产整顿56家,共计扣押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80件,吊销了52件,关闭了4家;三是共查办安全生产违法案件55起(结案53起,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共实施行政罚款704.00013万元,其中455.50013万元已缴纳到指定银行,待缴纳罚款248.5万元;(非煤矿山565.80013万元,危化131.4万元,冶金工贸2.0万元,运输行业4.8万元),问责人数54人。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持续推进公、检、法与市场、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一是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明确专人负责“两法衔接”案件沟通协调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移交案件材料;二是规范行刑衔接程序,增强部门工作合力。通过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规范衔接程序;三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增强执法司法实效。行政执法机构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时,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沟通联系,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执法协作更为高效,形成了执法“一地发现、多方联动”的有效格局。今年以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6起。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

在县委编委明确的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将局机关具有安全管理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实现应急管理全员执法和大监管格局。截至目前,全局执法人员39名,已全部通过司法厅考试。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手段情况

通过开展“集中攻坚”、“打非治违”两个专项行动,全覆盖检查全县重点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全行业领域警示约谈,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内6家(贵州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达鑫宇建材有限公司、贵州诚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石达天然气有限公司、开阳化工有限公司、贵州永鑫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6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通报6家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面对面警示约谈的方式,督促提醒企业要认真对照隐患整改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参与评查执法案件的过程中,个别卷宗未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法律适用不规范、卷宗装订归档不规范。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办案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的办案规范意识不够强,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信息化装备配备不齐全,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方面正视差距,提高认识。

(三)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随意性执法时常出现,执法不严谨,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时常出现,“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案件的审批流程不规范,双控体系的运用不熟悉,未全员参与进来,个别事项未严格按照执法计划执行,对案件的复查不及时,部分案件的检查方案未制定,指导乡镇执法检查工作不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履职尽责,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按照《2020年执法手册》、《2019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实行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执法大队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并落实行政处罚和处罚告知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考评,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信息化装备配备,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技术化水平,加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杜绝随意性执法情况的发生,加强执法的严谨程度,防止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出现,强化案件的审批流程,全员参与、熟悉双控体系的运用,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执行,并制定好下一年的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案件的复查,做到每个案件都有检查方案,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强化乡镇执法队伍的建设。

开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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