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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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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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二十条“行政执法部门每年12月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书面报告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方面

一是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同时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学法用法。二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2022年权责清单和流程图进行调整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宣传,扩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知晓率,为扎实开展行政处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和权限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权力5项,总计20项,权责清单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由县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22年以来依法开展行政检查3件其中:部门联合执法2件,部门检查1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方面

(一)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示、事中全过程记录、事后审核。一是每年按照要求公示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服务指南信息。明确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机构、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均按照要求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佩戴执法标识,做到文明执法。三是按要求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按时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二)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文书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省民宗委发布的执法文书模板制定了我局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并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标准格式规范记录,做到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二是规范音像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三是严格记录归档。强化执法案卷管理,将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按要求规范归档保管,全力保障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并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聘请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等工作。针对重大执法决定按照要求明确审核流程、报送要求、审核方式、时限和审核人员及责任。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开阳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好全县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触犯刑法的问题,依法依程序向司法机关进行移送。

(二)完善制度机制。制订了《开阳县关于推进宗教工作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我局严格执行《贵州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廉政警示教育等专项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二是建立宗教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对全局干部职工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无证上岗的问题,确保执法主体的适格与合法。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手段方面

树立发展和服务的理念,坚持“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推进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贵州省宗教事务算下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综合运用非强制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方面专业人才不够。由于我局法律人才相对短缺(法律专业背景仅有1人),工作力量薄弱,宗教工作政策性很强,程序上相对较复杂,而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就可能会导致工作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与执行有时不够到位;

二是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我局现有执法人员均为非法律专业的人员,虽然相关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获得了执法证,但是对于法律专业知识掌握还存在不足,法律规定的规范程序还没有形成经验意识,导致实践操作不熟练,细节有时把控不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将法治相关知识学习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宗教事务执法队伍。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督促执法队伍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并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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