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我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自觉维护统计法威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制定印发《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年度抽查计划和事项清单,明确执法检查任务,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直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数量和质量,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共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了36家企业,其中联合其他部门执法检查2次共检查20家企业,办理行政执法案件0件(作出执法决定案件总数)。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联合印发《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黔统字〔2023〕38号)执行,依法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使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上诉、投诉等情况。同时,严格执行《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试行)〉的通知》(黔统办字〔2023〕31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监督案卷管理。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增强统计执法工作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开阳县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并发布投诉、举报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对执法检查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结果等进行公示,全年累计公示5次,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购置执法记录仪2台,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录音录像记录完整齐全。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开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贵州成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宋健等5人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律师团,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我局依法统计、规范履责,合理防范统计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以及司法部门开展的法治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全年累计参加培训3次。其中,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培训1次,参加人数4人,主要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对行政执法检查流程、执法案卷归档等业务进行培训;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培训1次,参加人数6人,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执法相关知识;我局自主组织培训1次,参加人数4人,主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执法检查知识、流程等进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也得到加强,执法卷宗资料归档保存等进一步规范。同时,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在线学法考试,高效高质量完成每个季度学法考试和全年学法考试。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2023年度没有行政处罚案件,对执法检查卷宗资料开展评查1次,涉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对执法检查卷宗资料按照要求整理归档规范保存,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对执法检查所了解的企业信息、商业信息、个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全年未发生执法举报投诉事件。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理论水平还不够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三项制度”等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只有1名,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平时只限于常规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缺乏专业法治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无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法治工作人员配备力量薄弱,没有专职的法治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学习。加大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计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学习,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统计执法经验总结,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配强统计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后备力量,培养专业执法人才,积极推举符合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并获取统计执法证,优化统计执法人才结构,全力助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三是配强法治工作人员。鼓励行政执法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选优配强法治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法治工作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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