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商务保处字〔2024〕第1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

进入
老年模式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处罚强制信息
开商务保处字〔2024〕第1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开阳县小刘废旧物资回收站:

本机关于2024年3月8日对你(单位)的涉嫌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回收的109辆燃油摩托车、若干燃油摩托车发动机及车架等其他零部件 等物品开具开商务先登字〔2024〕第1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作为证据保存。现对上述物品作出如下处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请按照2024年3月5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承诺书》对涉案场地内上述涉案车辆、发动机及其他零部件做好保管。

开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