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457件,其中,行政许可242件,占比1.47%;行政处罚139件,占比0.84%;行政确认16062件,占比97.60%;行政检查 14件,占比0.09%。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0件,2024年在我局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中,未有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出台执法规范化方面的制度。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
一是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中录入行政案件;二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了我局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以及其他权力,公示委托执法单位,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执法证件号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一是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案件卷宗的归档过程中,严格把关,要求执法单位提供案件的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地形图、案发位置的经纬度等,从而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情况,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我局办理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案卷资料齐全,记录完整规范。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国土、林业、规划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额度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会审,特别重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报局务会集体议定。聘请的2名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把关,并邀请其对疑难案件会商,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建议。通过多渠道审核把关,有力地推动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为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2024年我局集中举办两期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各乡(镇、街道办)自然资源所、局行政执法科室和国有林场等派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执法人员达122人次。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情况
1、案卷评查
根据贵阳市林业局统一安排,抽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行政许可案卷5件参加了市林业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同时根据县司法局的安排,抽取了行政处罚案卷7件参加了案卷评查。对贵阳市林业局和县司法局在评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加强执法监督
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我局录入的执法人员名录均为持证人员,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资格考试不及格人员和临聘人员开展执法现象;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机构改革后,执法查处权限回归局机关,执法力量进一步弱化。
二是执法经费难以保障。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查处过程中,需对案件开展相关勘测、鉴定等工作。涉嫌刑事追诉案件,需要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因经费困难,严重制约了案件办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解决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完善执法队伍人员配置和硬件投入,建立一支业务精湛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积极争取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支持,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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