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米坪乡人民政府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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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米坪乡人民政府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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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我乡虽不在自然灾害频发区之内,但依然要搞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为应付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最大限度自然灾害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根据《开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特制定我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对策的基本原则

(一)快速反应原则:自然灾害救助就是命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自觉的投入救助工作。

(二)迅速抢救原则:时间就是生命,要争分夺秒以最快的速度抢救处在危险环境中的群众,并要切实做到就近就地开展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三)突出重点的原则:自然灾害发生后,首先要迅速组织力量重点抢修水、电、路、通信等与人民生活、生产紧密相关的生命线工程,以城镇为重点,在工矿企业中重点抢修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部门和设施,最大限度控制和防止次生灾害,尽快复苏城镇。

(四)主动配合的原则:自然灾害救助是涉及面广泛而又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各村(居)、各部门不仅要独立的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还要相互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主动报告灾情的原则:为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准确无误,村(居)、组要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的作用,层层建立主动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是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重要设施的损坏情况以及次生灾害引起的受灾范围等。报告要简洁明了,以利于乡指挥部迅速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救助。乡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要迅速将全乡受灾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六)首长负责原则:救灾现场如同战场,抢险救灾需要当机立断,刻不容缓。为避免行动混乱,延误时机,一律实行首长负责制,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指挥部的命令。对执行命令不利或抗命不遵的,指挥部有权力临机撤换,事后将视情节严肃查办。

二、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发生后,监测部门要在30分钟内分别向乡党委、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灾情发生情况,同时向县自然资源局值班室报告灾情发生情况。

(二)自然灾害发生后,乡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乡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确定自然灾害救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未与上级政府联系上之前,全乡救灾行动由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直接指挥,与上级政府联系以后,听从上级政府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的安排。

(三)乡电信、移动、联通等在乡负责人在自然灾害发生30分钟内,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长途电话线路、市话线路损坏情况和临时通讯设备的架设使用情况,并要确保乡政府与上级、各生命线工程指挥调度电话的畅通。利用移动电话保证与重要部门的通信联系,尽快恢复我乡与外界的通讯线路,保证乡领导与外界通讯畅通。

(四)驻乡电力负责人要在自然灾害发生30分钟内向乡政府报告输电路、变配电设备损坏情况,并采取应急保安措施,防止变、配、输电设备损毁所致的次生灾害发生的扩大,供电部门要遵循先供电、后扩大范围供电的原则进行抢修和恢复工作,以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乡水利站及供水单位要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当水源地和供水管道遭破坏不能正常供水时,启用分散的备用水源,根据水源分布和管道破坏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供水点,实行分区供水。同时,要保护好水池的存水,防止滥用和污染,以备急用。要迅速修复水源地和送水管道,抢修水房和水池以增加水量、扩大送水范围,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六)乡文化中心要迅速联系人力、物力抢修设备,使乡政府救灾指令及时通过新闻媒介传达到各个单位和广大群众,并要组织报道小组,赶记赶拍各种自然灾害现象及自然灾害救助等情况,进行采访报道,为今后的自然灾害救助积累资料。

(七)派出所等有通讯设备的单位,要立即投入工作,并将收集的灾害情况迅速向乡政府报告,听从乡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使救灾指令及时迅速的传达。

(八)乡交管站要迅速调查公路、桥梁的损坏情况,调集车辆确保伤病员能及时得到疏散和救护;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交通管制,维护好交通秩序。

(九)派出所在强震发生后要立即出动,按各自职责投入救助工作中去;乡武装部要及时调动预备役民兵赶赴灾区,参与救助,维护社会秩序,保护重要部门和设施,严格监护易燃易爆品,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十)乡供电、通讯、消防、公安、村建、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全面落实自然灾害救助责任制,针对部门特点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乡乡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核准备案,要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组成乡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

总指挥: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乡政法书记、分管地震工作的副乡长、乡武装部部长

成员:乡党政办主任、各工作组组长、各村(居)主任

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其组成和职责是: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乡党政办主任

成员:乡文化中心人员、各村(居)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通讯联络接待工作,组织慰问队伍进行安抚工作,受正副总指挥的委托,代行指挥任务。

(二)医疗救护组

组长: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乡卫生院所有职工和村卫生室

主要职责:尽快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预防疫情发生,控制疫情发展;负责采购、储运、调配药品、转运伤病员。

(三)物资调运组

组长:乡交管站站长

成员:乡交管站职工、派出所民警、社会事务办职工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提出的物资计划,做好救助物资的储运、调拨工作,组织运送救助物资,管理乡内外救援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四)生活安置组

组长: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各村(居)主任

主要职责: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调查,制定救济方案,组织搭建临时住所;发放救助物品,解决灾民的食宿问题。

(五)财务组

组长:乡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乡财政分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筹集自然灾害救助经费,统一管理中央、省、市、县的救助经费及外地的援救经费,设立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做好救助专项资金调度使用工作;同时进行灾情调查,履行保险义务,发放救济保险款项。

(六)宣传组

组长:乡党政办主任

成员:乡文化中心工作人员、乡宣传干事

主要职责:在有利于灾区秩序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宣传自然灾害救助知识,大力宣传自然灾害救助中的好人好事,摄录灾情和救灾资料。

(七)治安保卫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派出所民警、民兵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实行紧急交通管制;加强重要目标的警戒,保卫要害部门的安全,严防坏人乘机破坏捣乱和抢劫、盗窃财物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扑救和控制火灾。

(八)恢复重建组

组长:村建中心主任

成员:村建中心职工、各村(居)主任

主要职责: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情况和灾区产业结构状况,制定灾区生产、家园重建规划,统一组织恢复生产建设,本着“先急需、保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工程建设。

(九)震情监测组

组长: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灾情发生后组织自然灾害现场监测和自然灾害破坏程度的宏观考察,并提出自然灾害面积和受灾程度专项报告。

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设在乡党政办,各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组长单位。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出现空缺或外出不在米坪情况的,工作由代行其职责的人员自然接替。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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