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阳贵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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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贵阳贵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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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民政局,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全市养老机构:

根据2021年11月3日国家卫健委组织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培训会议要求,现就全面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演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养老机构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时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入住老人疫苗接种,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全市养老机构于2021年11月19日前,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传达学习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三个指南”、《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相关防控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1号)、《贵阳贵安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2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养老机构疫苗接种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疫情防控的通知》文件精神。

三、落实疫情防控演练工作

全市养老机构于2021年11月19日前根据本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并及时将培训及演练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属地民政局。各区(市、县)民政局、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做好指导督促,于2021年11月24日前将各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养老机构培训及演练简报反馈至市民政局养老处。  

贵阳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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