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6月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民城〔1982〕14号)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摸底排查的通知》(黔民发电〔2011〕17号)具体要求,特发放你乡(镇、街道)2024年6月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191人,定期定量救济费157957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6月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由县民政局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对象手中。
二、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册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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