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阳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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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阳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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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发〔2021〕13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27号)。2021年我局联合县发改局等11个部门印发了《开阳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开卫健发〔2021〕41号),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有效接续乡村振兴工作,现结合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有关工作分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开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强省会”五年行动为工作抓手,建立健全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长效机制,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助力健康开阳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党建为引领,以基层为重点,持续补齐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及疾病预防控制短板和弱项,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及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初步构建起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定位准确、设施设备齐全、运行保障机制完善、服务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等问题,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长效机制

1.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健康扶贫期间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实际需求,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和管理。鼓励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帮助搬迁点医疗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安置区群众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中医药服务等需求。(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2.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巩固大病专项救治成果,继续做好罹患大病的脱贫人口随访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调整优化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政策,严防脱贫人口“因病返贫”。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制定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协调医保部门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列为医保支付项目。(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3.坚持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指导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与相关部门做好上述人群身份信息互联互通,及时识别患者身份,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坚决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4.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开展动态监测管理,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对乡村振兴等部门识别并预警监测的“两类人群”中,“因大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进行常态化监测,按政策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实施防贫预警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调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及时纳入监测、及时落实帮扶,确保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坚决杜绝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加强健康扶贫薄弱环节常态化排查整改。对国家、省和市考核反馈、群众反映、部门信息比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属地原则,对脱贫攻坚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形式投入形成的健康扶贫资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相关医疗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查,逐年逐个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建立资金信息管理台账,有效解决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等问题,确保医疗卫生资产公益性和规范使用。(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5.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重点落实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措施,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照护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的监测。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及用药权限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并推行使用“长处方”及延伸处方,促进“两病”患者规范管理,有效减轻农村群众的经济负担。(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二)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21〕39号)相关要求。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定位,乡村医生依法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优化村卫生室布局设置,统一房屋建设标准,新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不低于60平方米。完善乡村医生药品保障,根据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实际需求,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筹调配,确保基本药品不低于80种,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药品及必要的抢救药品。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鼓励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稳步提升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部分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确保队伍稳定。以工作绩效为导向,加强乡村医生考核,并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培养、培训、激励、考核及退出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筑牢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7.推进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一般乡镇卫生院以全科为主,主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心卫生院加强基本急救能力建设,能够开展一、二级手术,具备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拓展服务功能。新建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要求建设,支持一定比例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分中心(县级医院分院),有条件的设置发热诊室并纳入全市120系统,提升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及疫情防控能力。以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深化基层慢性病管理医防融合。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权限及审核办证权限下放到乡村卫生院,引导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群众在基层就医取药,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健全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保障、激励以及考核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服务收支结余提取50%以上作为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含正式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乡镇卫生院正式在编人员年终目标管理奖作为财政补助收入,由乡镇卫生院自行组织考核并统筹分配,充分激发基层发展动能。(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8.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突出实践能力及业绩导向,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第一线。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结合实际为边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主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落实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不形成竞争的,可划定合格分数线。(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9.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及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改善公共卫生环境,筑牢公共卫生第一道防线,破解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卫生管理难题,消除健康危险因素。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指导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广泛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推广正确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文明行为方式,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宣教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农村群众致病风险和患病率。(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各乡〔镇、街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行业职责,加强部门横向配合协作,强化对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和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上下协同共抓落实,确保做好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农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发改局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统筹指导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支持农村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县财政局根据县级财力状况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县医保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等部门具体负责职责相关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落实好相关政策,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考核评估。把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纳入考核开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到位、政策责任不落实,不能保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或乡镇,坚持问题反馈整改和约谈机制。对于工作作风漂浮特别是问题排查整改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报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附件:“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

开阳县卫生健康局 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阳县民政局 开阳县财政局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开阳县乡村振兴局

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

“十四五”期末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指标

指    标

属 性

1.巩固健康扶贫“三个三”保障成果,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2021年底前,按照《贵阳贵安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约束性

2.县人民医院向三级综合医院发展。

约束性

3.2021年建成1—2个县域医共体,达到国家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4个维度11项评判标准要求。

约束性

4.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实现标准化100%,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实现全覆盖。服务人口大于3万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中,4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55%,未达55%以上的较上一年度逐步提高。

约束性

5.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

预期性

6.大病专项救治病种≥30种。对农村已脱贫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已脱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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