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利用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用地的批复 开地字〔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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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利用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用地的批复 开地字〔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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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利用——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用地的请示》(开自然报〔2020〕3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金中镇大水村的4.09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贵州瓮福开磷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利用——年产3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用地。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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