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地字〔2020〕34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阳水务集团开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开阳县南江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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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地字〔2020〕34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贵阳水务集团开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开阳县南江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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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贵阳水务集团开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开阳县南江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开自然报〔2020〕312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位于南江乡南江村的0.154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贵阳水务集团开阳县水务有限公司开阳县南江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地。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核、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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