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地字〔2022〕8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大水工业园区洋水河及冲沟水水体除磷除氟污水处理工程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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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地字〔2022〕8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大水工业园区洋水河及冲沟水水体除磷除氟污水处理工程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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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开阳大水工业园区洋水河及冲沟水水体除磷除氟污水处理工程用地的请示》(开自然资报〔2022〕15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中环境卫生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原则同意将位于开阳县金中镇大水村3.16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开阳大水工业园区洋水河及冲沟水水体除磷除氟污水处理工程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核、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2022年4月26日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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