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地字〔2023〕10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麒龙城市广场绿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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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地字〔2023〕10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麒龙城市广场绿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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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阳县麒龙城市广场绿地项目用地的请示》(开自然资报〔2023〕99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中绿地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原则同意将位于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山村0.777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开阳县麒龙城市广场绿地项目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核、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2023年3月29日



开地字〔2023〕10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麒龙城市广场绿地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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